混凝土取样标准及数量?
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即600oC.d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C20及以上的各混凝土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3)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3、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4、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冬施增加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
1、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2、检验同条件养护28天,再标准养护28天混凝土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
1、每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00立方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注同配合比混凝土1000立方时,每200立方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4、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3.2 钻芯确定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3.2.1 钻芯法确定检测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时,取样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芯样试件的数量应根据检测批的容量确定。标准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不宜少于15个,小直径芯样试件的最小样本量应适当增加。
3.3 钻芯修正方法
3.3.1 对间接测强方法进行钻芯修正时,宜采用修正量的方法,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修正方法。
3.3.2 当采用修正量的方法时,芯样试件的数量和取芯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6个,小直径芯样试件数量宜适当增加;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取样相关规定如下:
4.1.1 混凝土的取样,宜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评定方法要求制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和相应的取样计划。
4.1.2 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4.1.3 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00盘,但不超过l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2.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和l00m3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l000m3时,每200 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4. 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4.1.4 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满足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留置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