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副高级职称怎么进专家库?
要进入建筑副高级职称专家库,首先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如具备合格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持有建筑行业相关的职称证书等。
接下来,需要积极参与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和论文发表,并积累一定的学术声誉。
此外,还可以参加相关领域的学术会议、研讨会以及行业协会的活动,与行业内的专家进行交流和合作,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最后,需要递交申请材料,并经过专家评审认可,才有可能被纳入建筑副高级职称的专家库。
建筑工程施工款如何结算?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
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
竣工后一次结算。
4.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建设局下面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会怎么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取消事业属性变为企业化管理。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质监站是自收自支性质,按理应该转企,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如此。
质监站是住建系统下属的二层机构,主要职能是代表政府对建筑生产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测、监督和检查,主体职能具有明显的行政执法性质。按规定,从事行政执法职能的必须是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但受编制限制,很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二层机构无法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或参公,只能委托事业单位执法,因此在地市级质监站基本上都设置成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少部分参公,极少会有自收自支性质的质监站。
那为什么会出现自收自支性质的质监站?这类质监站主要集中县区。相对市一级,县区的机构和编制更加紧张,很多部门迫于无奈,把很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都设置成了自收自支性质,比如乡镇的部分站所,题主说的县住建局下属的质监站,都是这种类型。这类单位虽然是自收自支性质,按理应该改企,但因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责,实际上改企的机率不大。从目前各地的政策来看,大致呈两个方向改革:一、把行政执法职能收归住建局机关,质监站主责是提供服务,转为差额或全额拨款性质;二、维持现状,虽然中央要求改革但受制于编制不足,各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仍可能有差异,不排除少部分地区只改不动,单位性质转了,但因工作需要暂时不改变现状,人员不变,单位不变,职能不变。当然,部分地区也有将质监站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后,改为国企,或者并入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成立大检查、大执法机构,这种情况总体来看不多。
质监站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因为掌握着当地建筑质量监督检查职能,其实是非常吃香的部门。因此只要职责在,无论怎么改,对于质监站现有人员来说,影响都不大,该有的待遇丝毫不少,无非换个牌头、换身行头继续干革命罢了。
我是知政者,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七八年,熟悉干部人事政策。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般是有一定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有经营性职能被划转走了,变成是公益性或行政性事业单位,因此被转为全额财拨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站更多是对建筑物的质量安全进行把关,与监理公司的职能相对重合,但也有所区别。在下步改革中。可能会转为国有企业。转成企业后,编制就会取消,按企业人员管理。